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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链尽职调查:国际法规框架参考

本页汇总全球主要强制性供应链尽职调查(mHRDD)立法要求及执法实践,供采购方了解其对中国供应商的延伸合规义务,以及中国企业作为跨国供应链成员须应对的合规请求。


强制性供应链尽职调查立法全景

立法趋势概览

2017年以来,强制性人权与环境尽职调查(mHRDD)立法在欧洲主导国家快速推进,并通过供应链传导至全球供应商:

法律国家生效适用范围特点
Loi de Vigilance🇫🇷 法国2017员工≥5,000(法国)或≥10,000(全球)首个具有法律强制力的mHRDD法
LkSG🇩🇪 德国2023≥3,000员工(2024年降至≥1,000)申诉机制强制;行政罚款至营业额2%
CSDDD🇪🇺 欧盟2024年通过,2027年起生效大型企业逐步覆盖民事责任可能;供应链第三层级覆盖
Modern Slavery Act🇬🇧 英国2015营业额≥£3,600万透明度声明;执法力度有限
Modern Slavery Act🇦🇺 澳大利亚2019收入≥AU$1亿须董事会签署;政府公开评级
UFLPA🇺🇸 美国2022所有进口(新疆关联商品)可反驳推定:全部强迫劳动;举证倒置
CSRD/ESRS🇪🇺 欧盟2024–2026分阶段上市公司及大型非上市公司须披露Scope 3排放及人权影响

德国《供应链尽职调查法》(LkSG)实操要点

适用门槛:

  • 2023年:德国境内员工≥3,000人
  • 2024年:扩展至≥1,000人
  • 适用于所有在德国设立企业(包括外国公司的德国子公司)

核心义务:

  1. 风险分析:每年至少一次全面风险评估(直接供应商);有充分理由时对间接供应商开展专项评估
  2. 预防措施:采购政策中纳入LkSG要求;要求供应商签署供应商声明
  3. 补救措施:发现违规后须立即制定补救计划,设置合理期限
  4. 申诉机制:须对内部员工和外部利益相关方(含中国工厂工人)开放,支持匿名举报
  5. 文件保存:须将风险分析、措施记录、申诉记录保存7年
  6. 年度报告:须向德国联邦经济出口控制局(BAFA)提交年度尽职调查报告,报告须公开发布

对中国供应商的直接影响

向德国企业供货的中国工厂可能收到以下LkSG相关请求:

  • 自评问卷(SAQ),涵盖ILO核心劳工标准、童工、强迫劳动、安全卫生、环境
  • 第三方审核委托(SMETA/amfori BSCI/SA8000)
  • 申诉机制联系方式须张贴在工厂显眼位置
  • 不能提供充分合规证据的供应商可被列为"高风险",触发买家"采取纠正措施或终止合作"义务

欧盟《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》(CSDDD)

生效时间线(已于2024年7月通过):

阶段时间适用企业
第一阶段2027年员工>5,000 + 净营业额>15亿欧元的EU企业
第二阶段2028年员工>3,000 + 净营业额>9亿欧元
第三阶段2029年员工>1,000 + 净营业额>4.5亿欧元

比LkSG更严格的关键点:

  • 民事赔偿责任:供应链受害者可在EU法院起诉,条款(Art. 22)允许索赔
  • 供应链覆盖深度:理论上覆盖"建立业务关系的"整个价值链,不仅限于直接供应商
  • 气候转型计划:须制定与巴黎协定对齐的气候转型计划
  • 权利人参与:利益相关者须参与风险评估过程

美国《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》(UFLPA)

核心机制:

  • 针对新疆生产或与新疆实体有关联的产品,推定适用强迫劳动生产
  • 推定可反驳:进口商须提供"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"证明货物非强迫劳动所得
  • 举证责任完全倒置:不同于一般贸易法规(由CBP证明违规),UFLPA由进口商证明合规

UFLPA实体名单(Entity List): 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维护一份UFLPA实体名单,与名单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任何供应链均触发更严格审查。

高风险行业/品类: 棉花及纺织品 / 多晶硅(太阳能)/ 番茄制品 / 钢铝产品 / 电子产品(含PCBA)

供应链洗白风险

将新疆原材料在第三国(如越南、柬埔寨)加工后出口美国,不能规避UFLPA。CBP可追溯原材料来源至原产地——需要完整的投入品溯源文件链,而非仅证明加工地点。


矿产溯源国际框架

OECD《冲突及高风险地区矿产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》(第5版,2016)

五步骤框架(适用于所有CAHRA矿产):

步骤内容
1建立强健的企业管理体系(政策承诺、内部合规体系、供应商合同条款)
2识别和评估供应链风险(延伸至冶炼厂/精炼厂层级)
3设计并实施应对风险的战略
4对供应链尽职调查进行第三方审计(冶炼厂/精炼厂层级)
5向利益相关方报告供应链尽职调查结果

3TG vs. CAHRA:

  • 3TG(锡、钽、钨、金):由美国Dodd-Frank Act第1502条强制要求(上市公司);EU法规2017/821强制要求(适用规模以上运营商)
  • CAHRA(冲突及高风险地区)不等于DRC(刚果民主共和国)——OECD定义覆盖哥伦比亚、刚果、苏丹、缅甸等多个地区

各国"尽职调查"标准对比

维度联合国指导原则(UNGPs)LkSG(德国)CSDDD(欧盟)UFLPA(美国)
法律性质软法(自愿)强制强制强制
覆盖主题人权人权+部分环境人权+气候强迫劳动
供应链深度全价值链(鼓励)直接+触发性间接全价值链原材料层级
举证责任不适用企业须证明已履行义务受害者须证明因果关系(部分)完全倒置
民事赔偿无(软法)无直接民事赔偿无(行政/刑事)
执法机构BAFA成员国主管机关CBP/HSI

实务:如何应对多重法规要求

对于同时面向欧盟、美国、英国客户的中国供应商,以下"共同分母"策略可降低重复应对成本:

  1. 统一SAQ框架:采用RBA(负责任商业联盟)或SEDEX SAQ,同时覆盖LkSG和CSDDD所关注的主要议题
  2. 单一审核多用:SMETA 4支柱审核报告可同时向amfori BSCI和LkSG要求的德国买家提交;减少重复审核
  3. 溯源文件体系:建立统一的供应商溯源档案(原材料来源、产地证明、CMRT/EMRT),一次收集、多方使用
  4. 申诉机制共用:建立一个覆盖所有要求的申诉渠道,须支持中文、英文等多语言,并确保对外部利益相关者开放
  5. ESG数据平台:通过Sedex、EcoVadis、Higg Index等平台集中管理和共享合规数据,减少向不同买家重复填报

延伸阅读

  • OECD尽职调查指南全文:mneguidelines.oecd.org/due-diligence-guidance-for-responsible-business-conduct.htm
  • 德国BAFA LkSG官方指南:bafa.de
  • 欧盟CSDDD全文:eur-lex.europa.eu(搜索"2024/1760")
  • UFLPA战略及实体名单:dhs.gov/uflpa
  • CBP UFLPA执法数据:cbp.gov/newsroom/stats/uflpa-statistics
  • UNGPs全文(中文版):ohchr.org/zh/business-and-human-rights
  • Know The Chain强迫劳动基准报告:knowthechain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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